李大娘很有耐心的,一遍又一遍地读着,读一遍,李元儿就童声稚气地跟着念一遍。不过三四回,李元儿已经可以自己读了。
李大娘想了想,挑了首通俗易懂的《静夜思》教给李元儿,没想到又是三四遍之后,李元儿便会了。
毕竟是条刷了绿漆的老黄瓜,李元儿“学”得很快,李大娘教得极有成就感,把小女孩搂在怀里亲了一亲,李元儿被搂的头发散乱,夸的脸红心跳。心中暗道:大娘哎,我还知道——床前明月光,洒了一碗汤,举头拿毛巾,低头擦裤裆。
李大娘见天色已晚,催着她睡觉,李元儿心痒痒的,但还是乖乖应了。
来日方长,饭要一口一口地吃,事要一件一件地做,书要一页一页地读。
第二日晚间,李大娘将昨天写的字拿出来,让李元儿念,看她记得多少。
李元儿十分心虚地拿过来大声读了出来,念完后还很天真惶恐得问:“大娘,我念得对吗?”
十二个字错了三个,75%的正确率,对于一个刚接触书本的小孩子来说,这个水平已是不错了。
李大娘将蜡烛移近,指着念错的几个字温声道:“你念得很好,只是错了几个字而已,不妨事的,慢慢学就好。”
复习完昨天的功课,李大娘又教了她四句新的,等她念熟之后,再教她描红。
做完示范,李大娘将毛笔递给李元儿。
虽然她上辈子也描过红练过字,可那还是小学时的事,她记不清是几年级了,反正一个星期才一两节课。
那时她对书法实在没兴趣,基本就是个“混”。做作业都是应付差事。当然了,老师也不会要求你写得多好,只要数量够,而且能看出来是什么字就成了。
她记得那个墨汁闻起来臭臭的,而且写大字总是难免把手、衣服什么的蹭脏,还要涮笔啊洗手啊,总之她对这一切都没上过心。
如今握着笔,李元儿竟然感觉出奇得心平气顺。
也许是环境不同了,心态也跟着变了。她觉得自己磨出来的墨汁没有记忆里那种方便墨汁的臭味。
不但不臭,反而是一种……沉沉的香。象石头的香,树木的香,泉水的香混合在一起……有一种岁月积淀的气息。
反正挺美好的。
李元儿写得极认真,但现实是残酷的。毛笔字对力度、手法、用墨都是极讲究的,而且她一下子从硬笔转毛笔,字写出来粗细不均,弯弯曲曲得像蚯蚓一般。
但李元儿并不气馁,她相信就如达芬奇画鸡蛋一样,只要坚持不懈,持之以恒一定能写好。所谓态度决定一切。
荧荧烛光下,小小的人儿写得满头大汗,却胜在始终遵循着她的教导,悬腕枕臂,背挺腰直,目光专注,一写就是大半个时辰。
李大娘不由欣慰地牵起了嘴角。
时间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过去,竟耽误了平常睡觉的时辰。李大娘看着她写下最后一笔,道:“好了,明日再练吧。”李元儿有些意犹未尽但还是乖乖地放下笔。
接着李大娘告诉她怎样洗笔挂笔。“洗完毛笔,砚台也要清洗。否则砚池中宿墨干涸后,再倒入墨汁重新使用会伤笔,书写时笔也不舒畅。”
李元儿点点头,一步步按照李大娘说得将桌面收拾整齐。然后打水来给李大娘洗漱,歇下不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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